【116教育部補助辦理教育優先區中小學生營隊活動】

  • 2026-09-16
  • 子淳
● 依「教育部補助辦理教育優先區中小學生營隊活動要點」辦理

● 服務對象:以教育部「教育優先區計畫」補助之中小學(註)為原則,並考量對服務偏遠地區中小學之營隊予以優先補助。

● 服務期間:寒假(營隊活動服務期間為116年2月1日至3月31日)

● 辦理模式:以實體模式辦理,不開放線上辦理模式。

● 補助原則:

  1. 依《教育部補助辦理教育優先區中小學生營隊活動要點》辦理。(務必下載附件要點,詳閱內容)

  2. 每一梯次營隊服務時間以中小學寒假或暑假期間規劃三日以上或服務時數滿二十四小時以上活動為原則。

  3. 服務本島之營隊,每一梯次最高補助新臺幣(以下同)二萬元,服務離島地區(指金門縣、連江縣、澎湖縣、臺東縣綠島鄉、蘭嶼鄉及屏東縣琉球鄉)之營隊,每一梯次最高補助四萬元。

  4. 補助經費支應項目,以支應營隊活動教育訓練費(含行前訓練)、保險費、膳費、住宿費、教材教具費、交通費、印刷費及雜支等項目為原則。

  5. 受補助單位不得以任何名目向參加本專案營隊活動之中小學學生收取任何費用。

  6. 所提活動企畫案已獲教育部其他專案經費補助者,不得再行申請本專案經費補助。(備註:也不得申請課外組績優社團補助)


● 逾時不候、缺件視同未完成申請!(過去曾獲補助經費卻未辦理之社團,得不予受理申請)

註. 有關符合教育優先區之中小學校,建議先規劃服務名單,向當地教育局/處確認後,再聯繫中小學洽談服務事宜;以免不符補助原則,申請不予通過。申請不予通過。

教育優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