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轉知衛生福利部志願服務運用單位訂定志工申訴管道及資訊公開透明案 2024-04-25 Chiao 一、來文為教育部轉知衛生福利部志願服務運用單位訂定志工申訴管道及資訊公開透明案。 二、為避免志工遭濫用,需依志願服務法相關規定宣達志工相關權利及義務,並應提供相關申訴管道,提供志工就運 用單位志工管理措施表達意見之機會,以維護志工權益。 教育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