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分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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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刑法分則(一)
教師:宋名晰
開課系級:財經法律系二年級

一、課程目標

1.認知面:

法分則授課之目的,係在使學生理解各個不同犯罪類型的構成要件。在刑法總則觀念之理解基礎上,應用總則的理論,進一步學習具體的犯罪構成要件,分析對刑法分則之具體犯罪規範,並比較各種不同犯罪類型之特點,進一步反思其在社會的合理性。

2.技能面:

本課程兼採講述、Problem based learning討論與Project-based Learning專案計畫的授課方法來落實服務學習,並達成USR大學社會責任之目標。刑法分則乃係將各個社會生活具體法律非價行為之抽象化,而抽象法條之理解在學習上並不易產生共鳴,故採取具體個案學習之方式,並以專案落實對案件全面之理解與管考,讓同學在落實理論於具體生活之過程中,能真正應用課程理論,翻轉學習態度,主動學習,並進一步服務反饋社會。

3.情意面:

採用PBL/DBL/USR服務學習模式,學習動機與興趣會因個案係社會真實發生,學生能輕易地融入生活情境之思考。以服務學習機構當事人日常生活實際案例專案管考,學生更有自主學習動機,提升學習興趣與學習動機。DBL的當事人角色扮演模擬案件方式,也能提升同學對本課程之學習興趣。而採用服務學習融入之教學方式,讓同學能應用課堂所學,服務社區,落實大學社會責任,更能激發同學的社會使命感。

二、合作機構:台中市北區錦平里辦公室
三、具體服務內容:

1.集體服務機構訪視與職前講訓。
2.社區法律服務與專案媒合。
3.以分組之方式進行當事人服務與初步法律意見提供。
4.從服務機構服務實踐過程(含當事人背景了解)思考專案計畫方案規劃。
5.進行當事人專案建議初步報告與服務心得分享。
6.場地整理。

四、服務效益:

服務有效提升同學寓學習於服務之興趣,透過分組輔導,同學不僅可以從駐點律師處習得專業知識之學習方法,也可以從實際服務與案例中學習得到服務之實施技巧與重要性,並同時落實自主學習,兼顧服務目標與專業學習,同時落實大學社會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