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與學習課程介紹



課程宗旨:

目的在培育學生具備良好之生活習慣、熱忱之服務精神、管理自我以完成交付任務之能力,並激發勤奮負責之品行以奠其成就自我及日後服務社會之根基。

實施對象:

大學日間部同學。【含大一生、轉學(系)生、重修生、復學生】

【服務與學習-實作課】

本組得依學校環境特性及學生人數,將「服務與學習」課程規劃成若干服務小組,服務項目以校內外環境整潔維護工作為主,其他服務性工作為輔。
* 一般校園環境服務
修課地點:校內公共區域服務
修課時間:早上(AM 07:30~AM 08:00)、下午(PM 17:10~PM 17:40)服學時段
課表掛課時段:與實際服務時段同

* 校內外展服務
修課地點:至校內行政/教學單位服務
修課時間:與單位督導人員安排課餘時間進行服務
課表掛課時段:大一生採全班統一掛課,大二以上學生則統一象徵性掛課在週一(M)時段。

* 校外多元服務
修課地點:與本校簽訂合作協定之政府合法立案機關、機構、法人等。
修課時間:與機構督導人員安排課餘時間進行服務
課表掛課時段:大一生採全班統一掛課,大二以上學生則統一象徵性掛課在週一(M)時段。
各時段區域編組名單將於開學第一天公告在本組辦網站供學生查詢,依公告出席課程。
辦理時程:將依教務處公告之抵免作業及時程配合辦理。
抵免資格
服務與學習(一)-實作課 若曾於他校已修畢類似課程且成績及格,持有原學校成績單證明者,即可提出抵免申請。
服務與學習(二)-實作課 若曾於他校已修畢類似課程且成績及格,持有原學校成績單證明者,即可提出抵免申請。
於「欲重修學期」之「前一學期」,依本組網站最新消息重修申請公告辦理重修登記。【即三上欲重修實作課(一),需於二下提出申請】 實作課重修申請時程皆為每學期第7至11週。

【服務與學習-講授課】

採課堂教學加強學生之生活教育及培訓學生成為志工(志願服務基礎訓練及志願服務特殊訓練)期能敦促瞭解服務之意義。
*服務與學習(一)-講授課
依志願服務法辦理志願服務基礎教育訓練6小時。

*服務與學習(二)-講授課
依志願服務法及本校服務學習施行要點辦理志願服務特殊教育訓練12小時。

*課程規劃
每學期皆開講授(一)及講授(二),課程資訊於開學前一週公告至本組網站。
開學加退選時間自行加選。
辦理時程:將依教務處公告之抵免作業及時程配合辦理。
抵免資格
服務與學習(一)-講授課 須持有志工基礎教育訓練6小時(含)以上結業證書,即可提出抵免申請。
服務與學習(二)-講授課 須持有志工特殊教育訓練12小時(含)以上結業證書且為現場授課,即可提出抵免申請。
持有志願服務紀錄冊皆可抵免服務與學習(一)(二)-講授課。
於「欲重修學期」之開學初,依教務處公告加退選期間自行選課。